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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于6月30日公布最新防疫措施

2020-07-01  来源:香港特区政府网站  点击:

政府今日(六月三十日)公布《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下的最新防疫措施和安排,延续就餐饮业务、表列处所及在公众地方进行羣组聚集的减少社交接触措施,以及继续实施入境管制措施。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及卫生专家的意见,2019冠状病毒病在未有有效疗法及疫苗前将不会消失,因此政府需要把防控疫情和管理感染的工作纳入成为社会日常运作的新常态。就此,政府一直采取张弛有度的策略,致力平衡保障公共卫生、经济影响及社会接受程度等因素,一方面维持各项抗疫措施,另一方面预留空间,让社会在情况容许的时候逐步恢复正常运作和活动。
 
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表示:「我们现时在张弛有度的抗疫策略下是处于『放宽』的阶段,鉴于最新的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我们认为现时可以进一步放宽减少社交接触措施,让经济及社交活动进一步恢复。」
 
减少社交接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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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本地近日的疫情缓和以及政府的抗疫策略,政府今日就《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及《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下的修订及指示刊宪,进一步放宽减少社交接触措施,详情如下:
 
餐饮业务及表列处所(第599F章)
 
(一) 就餐饮业务,放宽酒吧/酒馆内顾客人数的限制,由不得超过该处所及该处所范围的通常座位数目的一半增加至八成。继续维持就餐饮业务处所的其他规定及限制。
 
(二) 就表列处所,放宽公众娱乐场所内的大型娱乐游戏站、游戏机或设施,电影院或所有有现场表演的公众娱乐场所,以及夜店或夜总会内的人数限制,由容纳量的一半增加至八成。继续维持就表列处所的其他规定及限制,并按实际情况予以优化。
 
羣组聚集(第599G章)
 
(三) 在公众地方进行羣组聚集的人数限制维持五十人。除获豁免者外,继续在下段所述的十四日期间内禁止在公众地方进行羣组聚集。在获豁免的羣组聚集下,放宽宗教活动中的羣组聚集的参加者人数限制,由不多于该处所作为崇拜地点通常可容纳的人数的一半增加至八成,前提是该活动的举行地点,是兴建作或惯常用作崇拜地点的处所,而该活动中并无供应食物或饮品(属宗教礼仪一部分者除外)。
 
第599F章(详情载于附件)及第599G章下的最新指示由二○二○年七月三日起生效,为期十四日至二○二○年七月十六日。
 
餐饮业务负责人及表列处所管理人违反第599F章的法定规定者即属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此外,任何人参加受禁羣组聚集、组织受禁羣组聚集,或拥有、控制或营运进行该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许进行该聚集,根据第599G章均属犯罪,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参加受禁羣组聚集的人,可藉缴付定额罚款2,000元,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
 
入境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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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在社区实施限制社交距离措施外,限制香港与其他地方之间的人口流动及实施强制检疫或其他感染防控措施是本港抗疫策略的重要一环。政府早前已修订《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引入机制赋权予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可指定从第一类指明地区抵港人士必须接受强制检疫,以及从第二类指明地区抵港人士,可在符合相关条件(例如2019冠状病毒病测试结果为阴性)下,无须接受强制检疫。
 
香港特区政府正与广东省和澳门特区政府的相关部门,在联防联控的工作框架下,就互认检测及互免检疫保持紧密沟通,以及在疫情许可下,考虑有限度地放宽三地过境人流,便利必要来往粤港或港澳的人士。政府需要599C章的法例框架以实施有关过境安排,因此今日刊宪把第599C章的有效期延长一个月至二○二○年八月七日。政府会在商讨有关过境安排有最新结果时公布相关详情。
 
发言人表示:「我们留意到不少海外国家在放宽减少社交接触措施后,疫情反弹,录得大量新增个案,并需要再次实施有关措施。因此我们会继续密切留意疫情发展,不时检讨已实施的相关措施,以在考虑到所有相关因素后作出适当调节。我们亦呼吁市民继续保持警觉,在日常生活中应尽量与他人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减低社区出现群组个案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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