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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山公证处积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在全省率先开展法律文书“公证送达”业务

2019-10-29  来源:临沂市司法局  点击:

近日,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部署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送达、调解、保全、取证、执行等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方面,早在去年5月,临沂市兰山公证处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文书“公证送达”业务,帮助法院解决“送达难”这一司法事务的难点和痛点,缓解工作压力。
 
去年5月份,兰山公证处与兰山区人民法院签订公证委托送达协议,约定“对于诉讼过程中经现场送达、邮寄送达后仍然送达不能的案件,案件承办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委托公证处公证送达的方式送达”。这促进了“公证+诉讼”的融合发展,提高了送达效率,缓解了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送达难”的顽疾,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自去年5月份以来,兰山区公证处共受理公证送达案件423件,成功送达240件,送达成功率达到60%。山公证处派员进驻兰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受理委托送达业务。兰山法院工作人员通过兰山法院网上送达系统,将需送达文书交接给公证处工作人员,公证处工作人员将收到的全部材料打印后,在7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公证人员送达结束后,整理制作出送达工作记录,并与当事人签收的送达回证、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材料,以及送达现场拍摄的相片、录像刻成光盘后,一并移交给兰山法院。兰山法院审判团队不出法院大门,可直接在诉讼服务中心公证送达处取回相关材料。
 
公证参与法院司法送达,不仅能够见证整个送达过程,及时保全相关证据,而且能够增强法院送达的公信力,减少当事人的质疑,有效预防纠纷。兰山公证处还充分发挥公证在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领域的司法辅助试点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拓展参与新领域,积极参与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协同化解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多元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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