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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离婚证明书转递公证

2019-05-28  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

大陆夫妻在香港结婚领取了香港结婚证,后因感情不和又在香港离婚,取得香港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离婚判决),现在要在国内再婚,办理时被告知要提供香港离婚证明书公证文件,这个要该怎么办呢?
 
这是很多在香港离婚,又在国内再婚者常遇到的问题,要证明其目前婚姻状况,就必须提供香港离婚证明书,且需要经过香港律师公证之后才能被国内部门所认可。
 

香港离婚证明书公证流程

 
先经香港律师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 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香港离婚证明书公证所需资料

 
办理香港香港离婚证明书公证应提供原件及一方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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