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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嘉峪关市公证处为棚户区改造提供公证服务

2015-08-22  来源:嘉峪关市公证处  点击:

棚户区改造是甘肃省委省政府重点关注,也是嘉峪关市2014年启动的重要民生工程,嘉峪关市公证处在该市司法局的领导下,立足本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有力支持了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家庭的和谐稳定。
 

强化认识 周密部署

 
根据《嘉峪关市2014—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2015年对福民(惠民)、建新、永乐三个街区2800余套棚户区房屋进行改造,其中涉及大量的继承、赠与、买卖等法律事务。市委、市政府任务下达后,市司法局迅速响应,局长王荣山亲自挂帅督办,全面安排部署。一是及时召开会议。教育引导公证人员深刻认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二是细化工作方案。根据棚改总体部署,把握好政策,依法、规范做好公证工作。三是充实公证队伍。抽调具有较高专业法律素质且从事过公证工作的人员到岗,协助办理公证事务。
 

认真审查 严格办证

 
棚改工作中涉及的住户众多,情况复杂。公证处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分门别类,认真审查办理公证。一是严格确定被拆迁房屋权利人的合法继承人范围,明确安置补偿协议签字人,有效解决了被拆迁人已故问题。二是认真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在办证过程中,公证员充分告知当事人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并帮助他们起草协议,有效避免了因财产分配不当而引发的纠纷。三是认真办理单方法律行为公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需要,办理声明书、委托书、赠与书等公证事项,有效地解决了群众的实际问题。四是做好预防纠纷工作。因棚户区居民多为五、六十年代来酒钢工作的外地人,许多证明材料要在原籍取得。嘉峪关市公证处根据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法核证取证,协助处理好家庭财产的分配,有效地解决了家庭矛盾,促进家庭成员间的和谐。
 

为民便民 务求实效

 
棚户区改造是棚户区居民每家每户的大事,嘉峪关市公证处为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在工作中,一是悉心宣传。针对群众对棚改工作中涉及的法律知识不甚了解,向办事群众讲清讲透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二是耐心解答。对办证群众提出的疑问给予充分详尽的答询,使其真正理解公证对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作用;三是全心服务。为方便群众办证,公证处畅通绿色通道,延长工作时间,并在周六、周日开展服务。将服务为民、执业为民的理念贯穿工作始终。在办证过程中做到“两个杜绝”:一方面热情服务、细心讲解,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一方面认真审查、严格办证,杜绝“人情证、关系证、错假证”。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及时化解家庭矛盾,为下一步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截止目前,共办理了继承类公证227余件,声明书公证551余件,委托书公证27件,解答群众咨询2500余人次,上门办证20余次,为困难家庭提供法律援助38件。该市公证处在时间紧、人员少、任务重、责任大的情况下,优质高效的服务得到广大群众的点赞。
 
嘉峪关市明年将对建林、东安、雍平等街区的住房进行拆迁改造,公证处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证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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